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为加快构建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建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田东县人民政府的直属国有企业。为尽快组建公司班子,推进公司各项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职2名、副职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八)资格要求: 1.职位要求: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建设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优秀者可放宽专业;具有扎实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投资分析、企业管理等能力。 2.正职任职条件: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要求为现任正科级以上或担任副科级领导满2年以上;企业人员,要求为企业负责人或担任企业副职满2年以上; 3.副职任职条件:精通分管的业务,具有3年(部分职位要求5年)以上与分管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聘任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计划,5月22日起在百色人才网、田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田东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为扫描件);④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要盖章扫描件,其他可提供电子版);⑤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发送到田东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服务中心邮箱:tdjtjjb@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弄虚作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应聘职位作出评价。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确定聘用人员及任命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核、面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再根据工作需要任命相应职务。 六、薪酬待遇 按照《田东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七、聘用管理 (一)首次签订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过后,如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则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为3年。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在聘任企业以外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兼任其他职务。 (二)在3年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 (三)在合同签订期间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田东县纪委监察委驻田东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6-5233221。 (二)本公告由公开招聘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776-5229589,联系人:刘甫冰18577690314。 附件:1.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需求表 2.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共田东县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2日 附件:附件1: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需求表.xls 附件:附件2:田东农村集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